本次招聘分“校园招聘”和“社会招聘”两种方式。
面向2025年和2026年在普通高等院校取得全日制学历及相应学位的应届毕业生。国内院校应届毕业生一般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历学位证书;国(境)外院校毕业生一般应为2026年12月31日前毕业,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。
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满足相应的学历、学位、专业条件及岗位要求等其他条件(详见招聘计划明细表)。
6.有其他不适合从事金融工作的行为或特征的。
招聘工作主要分为以下几个环节:网上报名、资格初审、笔试、资格复审、面试、体检、考察审档、公示、录用等。
招聘期间,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,通知通过招聘各环节的应聘人员,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。
根据招聘条件,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,并根据岗位需求及报名等情况,择优甄选确定入围笔试人员。各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一般不少于招聘计划的3倍,达不到倍数要求的适当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。
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,按招聘岗位1: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,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均进入资格复审。不足1:3的比例时,可根据实际情况,按照笔试成绩从相同或相近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调剂。
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,取消面试资格。如有资格复审不合格、自动放弃、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等情况的,按照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进入面试。
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,面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,按照招聘岗位1: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。面试成绩并列的,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,笔试成绩相同的,依据学历和毕业院校排名(参考2026年QS世界大学排名)较高者优先进入体检。体检不合格的,取消录用资格。
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质、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,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。应聘人员应配合提供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材料。
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,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拟录用资格,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,暂缓录用,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录用。
公示无异议的人员,签订劳动合同。试用期满且经考核合格后,方可正式上岗。不合格的,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条款约定解除劳动合同。
用工形式为劳动合同制。
录用后,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类社会保险和相关福利待遇外,将根据工作岗位和业绩提供工作地较强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待遇。
监督举报电话:0311-66009801(工作日8:30-12:0013:30-17:3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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